二条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升本招生工作。
2024年10月2日,江西景德镇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,一家三口不幸殒命。据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的警情通报,2024年10月2日18时42分许,廖某某(男,20 岁)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昌江大道莱顿风情小区门口路段时,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,造成胡某某当场死亡、王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死亡、胡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后死亡。经勘察、检验鉴定,廖某某排除酒驾毒驾嫌疑,负事故全部责任。
申请人:某市环境卫生管理处(以下简称“环卫处”)被申请人:某市人社局
三人:冯某某
案件发生过程:
冯某某系某地环境卫生管理处职工,工作岗位是垃圾车驾驶员。2016年9月19日22时许,冯某某驾驶垃圾车与负责装卸垃圾的李某某、何某某从环卫处车队出发,开始垃圾清运工作。9月20日凌晨0时30分许,当冯某某驾驶垃圾车行至某车管所附近时,因垃圾车灯光处理问题与相向驾驶车辆的案外人发生争论,双方未发生肢体冲突,设备保温施工案外人将垃圾车的车钥匙取走。冯某某一行三人报警后设法重新启动垃圾车,继续清运垃圾。装完二车垃圾后,何某某离开垃圾车回家。凌晨4时许,冯某某、李某某清运完垃圾,一同返回环卫处车队途中,冯某某驾驶的垃圾车撞到道路上的隔离桶,冯某某头部未受到伤害。冯某某继续驾车行驶到环卫处车队大门口时,同车的李某某见垃圾车即将撞到大门,立即拉起立即车手刹,停下垃圾车。此时,李某某发现冯某某满头是汗、脸发白、不说话,便将冯某某扶至保安室休息,并及时联系其家属。冯某某的家属接到通知后,于2016年9月20日凌晨6时许将冯某某送至医院住院治疗。经治疗,冯某某于2016年12月1日出院,出院诊断为:1、脑出血;2、原发高血压3级高危层高心病;3、肺部感染;4、2型糖尿病。
